吳天放:非聯省自治與造邦 是制憲的先決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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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2年8月13日

吳天放,又名吳念秋,晉東平定人,北大畢業,留學美國,曾任民國外交部科長,報社副社長等職,喜好詩文,著作有《芸窗筆記(附冷紅館詞)》、《王正廷近言錄》(编辑),另有若干時評發表於報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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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聯省自治」之呼聲起於一二書生,繼彌漫於大江南北,今且拿來當作憲法審議會的議案,聊慰之餘我禁不住要說幾句。我也曾主張省自治,但未主張聯省自治。因(一),沒有省自治以前,決沒有聯省自治;(二)「省自治」三字可以成立,而「聯省自治」四字實在不妥。但我所謂不妥,卻並不因張作霖輩冒用聯省自治的緣故,乃有以下理由。

一,中華民國既稱作五族共和,全領土除二十二行省外,明明還有蒙藏青海等,若稱聯省自治,則把蒙藏青海等屏棄不要,抑將蒙藏青海等先行改省而再聯?在前者為豈有此理,在後者則本來不妥。

一,就「省」的字義與來歷說:說文訓省為「視」,顏師古解釋之為「察視不可妄」。專制時代竟取之當作中央官署之稱,如晉唐之尚書省與中書省等就是。元朝倡置地方行中書省,實為中書官出領其事。明清沿用之以至今,仍不脫中央官署之意。此點北大教授朱希祖先生說得頗詳,可參見北大日刊。

一,省既由中央官署蛻化而來,又自君主政府劃分而成,本來勾通,更何待聯。且海內言論家抨擊聯邦制,方且藉口於「美國先有邦而後國可聯,中國先有國而後省故不可聯」。這話雖不能打破政論真值在「理」而不在「例」之原則,可是聯省之名本來不妥,也何苦白授反對者以一種話柄。

一,對聯省自治之名極強理稱苟無據,而猶相持為是,則其原因亦不外(一)為巧避聯邦之名,藉以標異於美合眾國;(二)以中國為向來統一國,若改行聯邦,似乎純為革命,於是穩健者乃抱「革中可因」主義,所以取名聯省。孰不知美國之邦,為東方譯人擬定 — — 譯自State — — 未可說邦就是美國獨有的,至於說「聯邦」要革「統一」之命,那就未免為聯邦之外行,也就昧於統一之真意了。

聯省與聯邦,雖是名稱問題,不是實質問題,但是名之不妥,正其實之未安;且國家根本大法尤不可以名實不相附;因之我特地一說。我想略懂中國今日政治向背之道的,決沒有再持中央集權制而反對分權自治。政制本無絕對好歹的標準,如能適應當時當地的環境,就是好政治。試問今日除卻保守政治離心力於因勢利導之地方主權外,還有什麼方法能夠挽救這個破裂糜爛的中國。我們老實簡當替中華民國伸手要聯邦憲法罷了。聯邦制,固然我不說為政制之終極,但我很信為挽救中國現在時局的一個適宜良劑。談到這裏我當然要寫出「造邦之我見」。我起先原是主張省先制定省憲,並實行後 — — 自治省 — — 即改稱為邦。西藏蒙古青海等特別區制定憲法並實行後與內省一樣稱「邦」。所以第一步為省自治之運動,第二步擬為造邦之運動。現在遷就承認國會先制國憲 — — 同時望各省自動制省憲 — — 和我原來的造邦法仍無妨害。換句說:國會現在姑制定聯邦憲法,各省如不能先制定邦憲,亦可俟聯邦憲法產生後再行制定。這種步驟顛倒的辦法,只為遷就事實利害起見,我固早已說過了。至於我之所以用這種造邦法,因(一)聯省自治之名不妥當,(二)有歷史根據,習慣效力,與地方利害感情而生的省界極不能消滅,因之因勢利導而易聯省之名為聯邦,以求名實相附至於劃分邦界可以根據舊有省界,但此中有因地域廣大或旁的理由,自可酌量變更。現在假定中華民國為二十九邦,那就是:直隸,山東,山西,河南,江蘇,安徽,江西,福建,湖北,湖南,陝西,甘肅,四川,廣東,廣西,雲南,貴州,奉天,吉林,黑龍江,新疆,蒙古,青海,西藏,川邊,熱河,綏遠,察哈爾。

《晨報》1922年8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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